項目介紹
技術中心是在企業投資決策層組建的綜合性機構,負責企業技術創新戰略制定和體系建設,并為董事會重大投融資決策提供咨詢、評估等服務。
申報時間
市級企業技術中心的認定每年組織一次,受理認定申請的截止日期為每年9月31日。
申報條件
1、企業年銷售額在3000萬元以上,科技投入經費占銷售收入的比例在2.5%以上,并能確保技術中心建設資金的投入。
2、有較強的經濟技術實力和較好的經濟效益,在全市經濟各主要行業中具有顯著的規模優勢和競爭優勢。
3、企業領導層重視技術中心工作,具有較強的技術創新意識,能為技術中心建設創造良好的條件。
4、企業有較健全的研發機構、有效地運行機制和較完善的研究、開發、試驗條件。
5、企業有一支精干、高素質的、專業配置合理的科技隊伍及技術水平高、實踐經驗豐富的科技帶頭人,科技人員隊伍結構合理,具有較高的創新人才優勢。
6、技術中心組織體系完善,發展規劃和目標明確,具有穩定的產學研合作機制,技術創新績效顯著。
7、企業兩年內(指申請認定企業技術中心之日起向前推算兩年)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不得申請市認定企業技術中心:
(1)有偷稅、騙取出口退稅等稅收違法行為的。
(2)涉嫌違法正在接受審查的。
(3)由于技術原因發生重大質量、安全等事故的。有偷稅、騙取出口退稅等稅收違法行為的。企業專職研究與試驗發展人數、企業技術
8、企業科技活動經費支出額、企業專職研究與試驗發展人數、企業技術開發儀器設備原值等三項指標不低于最低標準(詳見附件三)。
申請材料
1、《焦作市認定企業技術中心申請報告》(以下簡稱申請報告)(見附件一)
2、《焦作市認定企業技術中心評價材料》(見附件二)。